招聘24人! 河庄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
来源:江城河庄 日期:2022-08-12 浏览
招聘公告

因工作需要,经河庄街道党工委同意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本次招聘共涉及14个岗位,计划招聘24人。各招聘岗位、人数、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下表。




二、招聘条件
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本职工作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。


2.未受过党(团)纪、政纪处分,无违法记录。

3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、年龄、技能等要求,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工作。

4.其他条件:

(1)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(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);

(2)应聘人员的户籍、毕业证书、境外学历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,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;

(3)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。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、实习、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。


三、报名


1.报名时间:2022年8月11日起至8月17日17时

2.报名方式:线上报名(扫码)


温馨提示: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,报名期内允许补交一次,报名期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另行接收。

3.报名提供材料:

(1)《河庄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》扫描件(附件2);  

(2)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国家承认的学历(学位)证书原件扫描件、教育部学籍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(学信网)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;

(3)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,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;

(4)报考有两年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,需提供劳动(聘用)合同及社保缴费等可证明有关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扫描件。

4.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。

5.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,请务必留意,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。

6.报名咨询及资格审查由河庄街道党建办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、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取消参与考试资格。


四、考试


1. 笔试

笔试科目一门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、时事热点、材料写作等掌握程度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。

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,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。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,按规定的考点、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,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资格。

2. 面试

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,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比不足1∶3的,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。面试实施前,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,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面试总分100分,合格分60分,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。

应聘人员可在“江城河庄”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围成绩。


五、体检

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40%和面试成绩占60%合成计算总成绩(保留两位小数),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:1确定体检人员(如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)。

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。应聘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,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
六、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,考察不合格(或放弃、弄虚作假、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)的,可在该招聘岗位中,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。


七、公示及聘用


考察合格人员在“江城河庄”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在公示结束后,办理相关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,并实行试用期。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,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
八、其他事项说明


1.被聘用人员统一采取劳务派遣用工,由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合同。

2.工资待遇暂按《河庄街道机关和下属部门(单位)临雇人员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3.笔试、面试、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

4.建立编外人员后备人员储备库。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,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,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,储备库自面试公告发布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。

5.应聘人员参加考试,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
6.报名咨询:0571-57120729(沈老师)
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 8:30-11:30 下午1:30-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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